2016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将农村饮用水安全纳入贫困村退出基础设施建设核验指标,省扶贫办《关于贫困退出的指标解释》明确这项贫困退出指标适用水利部、卫生部印发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自此我省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上了脱贫攻坚的战略高度,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给予进一步的重视和支持,各有关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早在1982年我市就开始兴建改水工程,当时由卫生部门主导,主要采取打深井方法改水降氟。从2005年开始由发改、财政、水利、卫生、环保、住建6个部门共同编制规划,由政府颁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至2016年底,已经累计投入资金11个亿,解决了2116个行政村216万名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了91%以上,其中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559个,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的91%以上。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国家农村饮水安全政策主要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自2016年开始,国家不再大量投资进行工程建设,而是在原有工程的基础上采取改造、配套、联网、适当新建等措施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巩固提升,中央和省资金也主要是用于贫困村的巩固提升。2016年3月,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6个部门联合编制了《濮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市政府进行了批复实施,规划总投资1.7亿元,其中涉及贫困地区的投资1.3亿元。计划至2020年使我市已建饮水工程得到巩固提升,对新出现的饮水不安全村庄进行新建或延伸,使全市集中供水人口达到95%以上,使所有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农村安全饮水即是让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卫生的生活饮用水。水利部、卫生部印发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将饮水安全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具体有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保证率4个指标。一是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二是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50升为安全,不低于30升为基本安全。三是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四是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濮阳市水利局饮水办主任 王玉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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