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派第一巡察组于2016年3月1日至4月15日,对清丰县农技中心进行了专项巡察。2016年6月7日,市派巡察组向清丰县农技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农技中心党组为扎实进行整改,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积极组织。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把手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整改责任书,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针对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的2大类8个问题,分解到2个责任单位,制定了8项整改措施。巡察整改期间,梳理廉政风险点1个。在沼气项目建设方面,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清丰县沼气项目申报、审核办法》制度,同时,健全完善了《国家补贴资金无重复申报承诺书》,并制作《清丰县沼气项目申报批复验收及资金拨付流程图》,规范项目建设,形成项目申报、审核、批复、资金拨付等公开、透明、规范化管理模式。在机关财务管理方面,我们完善了审批手续,实行分级负责制和会签制,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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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丰县农技中心党组
2016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