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派第三巡察组于2016年3月1日至4月15日,对清丰县水利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016年6月7日,市派巡察组向清丰县水利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自接到市派清丰县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18个问题分解细化,制订了34条整改措施,分解到了11个责任股室,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节点。局纪检组强化督导调度,及时疏通问题整改的关键环节,确保了整改到位落实到位。目前,县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巡察整改期间,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作风纪律、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借用资质等3项专项检查。将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修订完善《清丰县水利局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9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机制、工作纪律以及廉政要求,建立健全了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各项工作、改进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7222637;
邮政地址:清丰县秀水路18号;
电子邮箱:qfxslj@163.com。
中共清丰县水利局党组
2016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