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派第一巡察组于2016年3月1日至4月15日,对清丰县委农办进行了专项巡察。2016年6月7日,市派巡察组向清丰县委农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派第一巡察组共反馈县委农办在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机关财务管理等3类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接到反馈意见以后,我办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专门台帐、开展专项整改、明确专人负责等措施,认真开展了“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教育”专题整改活动;开展了工作作风“慵懒散”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将整改责任分解到3个科室,对照台账逐条加以整改。目前4个方面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巡察整改期间,完成了全部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审批拨付手续;完善了账务管理制度,成立了财务监督小组,按照“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要求,单位主要领导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定期公开“三公”支出帐目,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和规范化。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决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筑牢制度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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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委农办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