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初至4月中旬,市派巡察组对清丰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局、县扶贫办、县农技中心、县林技中心、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专项巡察。6月7日,市派巡察组分别向10家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
县委农办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县委农办落实市派巡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针对反馈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机关财务管理等3类4个方面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领导,将整改责任分解到3个科室,细化整改措施10项,责任科室负责人向农办主任分别递交《整改目标责任书》。巡察整改期间,开展专题整改活动1个,专项治理活动2个。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要求,财务支出实行全体科级干部集体会签,定期公开“三公”支出帐目,做到了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
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业局对市派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针对反馈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共分解为2项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的责任人,倒排整改时间,强力整改落实。根据市派巡察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自查梳理问题2类2个。巡察整改期间,召开专题班子会12次,进村入户到农田现场检查18次,明查、暗访16次,询问服务对象25人次。发现问题11项,通报批评3人,口头批评6人,诫勉谈话2人。研究修订了《农业局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职称评定制度》等11项制度规定。
县畜牧局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市派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畜牧局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分工,细化整改工作台账。根据市派巡察组反馈的4类8个问题,共制定4类18项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到四名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施治、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实行开门整改、销号整改,抓好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学习业务文件,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水平。梳理廉政风险点2个,开展专项检查2项,制定财务监督审核制度、“三重一大”监督制度等10项制度。
县林业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制订巡察整改方案、问题分类清单、整改落实台账,将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到责任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县林业局根据市派巡察组反馈的4类10个问题,制定4类25项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到4个责任股室。巡察整改期间,梳理廉政风险点4个,开展3项专项治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林业工作台账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
县水利局专题召开市派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会,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意见分解细化,针对市派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8个问题,制订了34项整改措施,将整改问题分门别类分解到了11个责任股室,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节点。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作风纪律、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借用资质专项检查。梳理廉政风险点40个,修订印发《清丰县水利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清丰县水利局机关考勤制度》、《清丰县水利局绩效考核办法》、《清丰县水利局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等9项规章制度。
县农机局高度重视,把推进市派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针对反馈的5个方面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16条,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印制农机补贴政策明白卡宣传页5000份,使农机补贴这项惠农政策宣传到村、到户,真正做到政策公开透明。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和机关作风纪律专项督查,规范完善《清丰县农机局考勤管理制度》、《农机购置补贴责任追究制度》、《机关绩效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农机各项工作的有效抓手。
县扶贫办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具体工作。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9类14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台账,制定9类14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到5个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整改到位。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周例会,对本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巡察整改期间,梳理廉政风险点18个,健全完善制度37项,监督检查20余次。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治理活动,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
县农技中心把整改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把手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整改责任书,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通过梳理市派巡察组反馈的关于农村沼气项目和机关财务管理方面4类8个问题,研究制定4类8项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到2个责任单位。巡察整改期间,梳理廉政风险点1个,健全完善《农技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与《国家补贴资金无重复申报承诺书》、《清丰县沼气项目申报、审核办法》等3项制度,制作《清丰县沼气项目申报批复验收及资金拨付流程图》。
县林技中心高度重视市派巡察组反馈意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市派清丰县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市派巡察组反馈的1类7个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股室,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领导。实行“周报告”和“台账管理销号”制度,确保整改效果。巡察整改期间,健全完善制度3项,梳理廉政风险点3个。
县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班子会、全体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扎实进行整改。根据市派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4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健全完善制度5项,梳理廉政风险点1个。
县委巡察办认真做好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督办工作,加强与纪检、组织等部门的衔接,建立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让群众参与巡察整改监督全过程。截至目前,2016年首轮农口巡察,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副科级以下12人。其他处理(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