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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公布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
发布时间:2017/10/30 16: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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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9日,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等5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7月7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等5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定不移地深化政治巡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发现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一批突出问题。同时,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等部门处理。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
    局党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突出。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庸懒散”现象。财务管理不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混乱,项目审批和监督缺失。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担当不足,存在“庸懒散”现象。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存在党费交纳不及时不足额现象,“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管理不规范,股级干部超职配备,轮岗交流不到位。行政执法不严,行政处罚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规范。
    三、县司法局
    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三会一课”、“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实不力,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的不牢,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主动,在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未能建立起有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时有发生,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四、县商务局
    党的建设虚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措施不实。纪检组“三转”不彻底,“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时有发生。对下属机构管理不到位,执法监管不规范。
    五、县统计局
    党的领导弱化,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党的建设缺失,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认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议事决策不够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抓的不牢不实,纪检组“三转”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时有发生,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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