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县委党研室等7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12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委党研室、县档案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7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个重点”,从严从实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监督,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同时,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等部门处理。
一、县委党研室
党的领导核心意识不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个别党员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党的建设弱化,“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领导上党课不够及时充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业务工作检查多,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少,纪检监督责任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二、县档案局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服务大局意识不强。部分党员干部不能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进取精神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方面,“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政治学习手段单一,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责意识不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严格,同级监督宽松软。机关作风不扎实,工作纪律松弛,“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三、县委老干部局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落实上级精神不到位,存在传达部署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情况。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建、业务存在“两张皮”现象。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的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学习形式单一、方法陈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视程度不够。纪检“三转”不彻底,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制度执行不严。
四、县工商联
党的领导作用有所弱化,工商联党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不到位,“四个意识”薄弱,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自觉践行“四个服从”不到位。党的建设薄弱,抓党建意识不强,对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制执行不力,中心组学习制度流于形式,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指导推动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开展不力。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班子成员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性不强。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
五、团县委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彻底,“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及时、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群团组织的去“四化”要求不力。党的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日常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
六、县妇联
党的领导核心意识不强,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尚不规范,存在决策前开展调研不够深入,听取意见不够充分等现象,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的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党的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参加党组织的活动不够积极。学习制度坚持不够严格,方法不灵活,效果不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三转”不彻底,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七、县科协
党组核心作用弱化,统领作用发挥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到位,党课、思想汇报等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党的建设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组织落实和督导党建工作责任力度不够。党员的党性教育力度不够,形式和内容缺乏创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纪检“三转”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监管制度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