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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2020/8/19 8: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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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自2020年8月14日,县委13个巡察组将对全县13个乡(镇)的8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巡察。
    一、巡察对象
    13个乡(镇)的86个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重点是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巡察内容
    坚持深化政治巡察,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各村实际,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紧盯村(社区)党组织建设问题
    1.检查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态度不鲜明、立场不坚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虚伪应付、实不作为问题等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2.检查是否存在村(社区)党组织不健全、党建制度不落实、组织生活不严肃不经常,“三会一课”制度、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
    3.检查是否存在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问题。
    4.检查是否存在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置虚化、职能发挥不够等问题。
    5.检查是否存在党员发展不及时、程序不规范、档案管理混乱、近亲繁殖等问题。
    6.检查是否切实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规范党员管理“六项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问题。
    7.检查是否存在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不足额缴纳党费、不参加党组织活动,参与、支持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等,甚至长期失联、失管等突出问题。
    8.检查是否认真做好宣传和凝聚群众工作,积极推动村(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防止、反对和抵制封建思想和宗教势力违法开展活动等。
    9.检查基础保障是否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否存在无活动场所、临时租赁场所,是否定期维护、及时修缮等问题。
    10.检查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中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及时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是否建有法治文化阵地,及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检查是否存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挥霍挪用侵占集体资金、违规处置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等违纪违法问题。
    12.检查是否存在瞒报集体收入私设“小金库”、自收自支等问题。
    13.检查是否存在党务、村务、财务不公开,独断专行、作风霸道等问题。
    14.检查在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征地、租地、拆迁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等民生领域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占挪用、贪污贿赂,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等问题。
    15.检查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是否存在向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16.检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违规收缴、拖欠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等问题。
    17.检查是否存在在办理各类优抚、低保、医保、危房改造等惠农资金事项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
    18.检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滥发钱物、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等问题。
    19.检查是否存在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插手村居事务问题;是否存在倚仗家族、宗族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问题。
    20.检查是否存在纵容、支持、参与黑恶势力、邪教、封建迷信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
    21.检查是否存在两委干部不作为,村(社区)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环境卫生、道路、水电气等民生事项不落实问题。
    22.检查是否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
    23.其他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中共清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8日  


 

中共十三届清丰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村(社区)工作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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