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清丰县文艺人才储备库的
通 知
为全面了解全县文艺人才队伍现状,准确掌握全县民间文艺团体的数量、类别及分布情况,促进文艺队伍建设,规范文艺人才队伍管理,推动我县文化“四有”建设,促进我县文化发展繁荣。县委宣传部决定对全县各类文艺人才和民间文艺团体进行详细摸底调查登记,建立全县文艺人才储备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艺人才:
1、基本条件
(1)热爱文艺工作,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2)有一定的文艺专业特长,具有一定影响力,职工群众认可;
(3)有较强的服务的意识。
2、人才分类
(1)舞台艺术类:编剧、导演、表演。
(2)广播影视文艺类:节目编导、主持人,文学、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
(3)民间文艺类:秧歌、唢呐、戏曲、杂技、舞龙、舞狮、旱船、二鬼扳创作人员和表演人员。
(4)民间工艺类:刺绣、剪纸、根雕、面塑、雕塑、木刻等。
二、民间文艺团体:
1、统计范围
凡我县区域内的各文艺团队。主要包括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秧歌、唢呐、杂技、舞龙、舞狮、旱船、二鬼扳等。
2、基本条件:
(1)成绩显著: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受到广大群众喜爱和欢迎;
(2)活动丰富:能长期坚持定期活动,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文艺演出和其他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3)队伍稳定: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不断发展新队员。
三、几点说明
1、要高度重视基层文艺人才和文艺团体的推荐报送工作,积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注意发掘队伍中的文艺人才和文艺团体,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要认真建档并推荐上报。
2、要把各乡镇、各单位内参加过比赛、演出的文艺人才和文艺团体作为调查和推荐的重点对象。
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文艺人才填写《清丰县文学艺术人才储备库登记表》和《全县民间文艺团体调查统计表》(表格可从“清丰网”首页公示公告栏下载,网址为http://www. qingfengw.com。
填写要求:要求打印(宋体,小四号字),粘贴二寸彩照;主要作品及获奖情况栏如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4、推荐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对推荐的文艺人才和文艺团休进行考核筛选,符合条件的纳入清丰县文艺人才储备库,特别优秀的向上级推荐。
报送时间地点:2013年4月20日之前报送
联系人:刘振峰 刘丽君
邮箱:pylzf1974@163.com 联系电话:7219978
附件:《清丰县文学艺术人才储备库登记表》
《清丰县民间文艺团体调查统计表》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
2013年 3月 4 日
清丰县文学艺术人才储备库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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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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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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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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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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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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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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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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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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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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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文艺 工作 简历 及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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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清丰县民间文艺团体调查统计表
乡镇 |
文艺团体名称 |
领队 |
联系方式 |
所在村庄 |
人员数量 |
主要演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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