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濮阳市委巡察工作办法(暂行)》,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自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底,对清丰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邮政信箱、接受短信手机、电子邮箱和举报箱,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值班电话接受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00至下午6:0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市委第二巡察组接受举报反映方式如下:
值班电话:0393-5307765
接受来电信息手机:18939386006
邮政信箱:濮阳市93号-2信箱
电子邮箱:zgpyswxcz02@126.com
举报箱位置:清丰县委综合办公楼大门东侧、县人民法院大门西侧、县人民检察院大门东侧、县行政服务中心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