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黄郭静 刘亚茹 图片/张亚伟
8月20日,清丰县检察院召开整改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调研组反馈意见动员会,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克臣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各科室负责人及涉黑办案组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克臣传达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关于加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指导工作的通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南志军传达了《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调研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谢艳丽传达了《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克臣就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升站位,提高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认真的精神,高度重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调研组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补齐短板。二是明确原则,真抓实改。深刻领会上级院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指导原则,以上级院要求为导向,按照整改方案内容和要求,逐项对照检查,逐条逐个抓好整改,并建立整改工作台帐,针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强化领导,多措并举。做到任务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部门要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通过横幅、橱窗、广播、宣传页、“两微一端”等,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动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