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23日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等工作,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全国扫黑办的充分肯定。
一组数据就是最好的证明:今年上半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调査结果显示,89%的群众认为扫黑除恶成效好,群众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率达90%以上,同比、环比分别提升0.59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
加强领导 合力推动扫黑除恶深入开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省委常委会先后3次听取汇报,成立了由3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全省专项斗争的时间表、路线图。
今年以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谋划安排部署工作。省扫黑办着力抓好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处置、深挖“保护伞”、基层组织建设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调研督导,充分发挥统筹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
各地党委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班,加强保障,强力推动。郑州、洛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工作。
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专项方案,积极主动参与,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省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政法机关密切协作、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坚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我省对各地、各行业、各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印发通告、张贴宣传海报、制作条幅标语等,广泛宣传关于扫黑除恶的政策;制定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开通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严格线索核查,实行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线索逐条分析、认真核查,落实责任。
重拳出击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政法机关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侦办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工作机构,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地址。省公安厅先后组织开展集中收网、“雷霆1号”“雷霆7号”等专项打击行动,对黑恶势力犯罪实施精准打击。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警方给举报人一定奖励。根据举报线索,警方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抓获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郑州市侦办的非法收车案、洛阳市侦办的狄治民涉黑团伙案、安阳市侦办的跨省涉校园贷重大涉黑犯罪团伙案、商丘市侦办的陈宗领涉黑案……不仅抓获了大批涉案人员,还带破了一批积案,给黑恶势力犯罪以有力打击。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走偏不走样不走空,全省检察机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全省法院系统切实加强与当地“扫黑办”、纪检监察、组织、检察、公安、司法、宣传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黑恶势力进行立体打击。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开通扫黑除恶热线电话,并通过直播庭审、公布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活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
深入发动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深挖余罪、漏罪;积极引导律师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让扫黑除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挖彻查 着力查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我省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的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査到底、决不姑息。
对近年来未挖出“保护伞”的涉黑案件进行“回头看”评查,追踪发现“保护伞”线索。成立专家组对今年办理的涉黑案件逐起研究,指导侦查取证,重点关注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线索,深挖细查。对已查处有公职人员参与的涉黑案件,逐一澄清底数,彻查“保护伞”问题。对群众举报线索特别是其他单位移交线索涉及公职人员的,尽快组织核查,并及时移交纪委监察委协同处理。
省纪委监察委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了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原局长成健、开封市杞县公安局原副政委王华等6起充当“保护伞”的典型问题。
2017年8月,洛阳市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打掉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涉黑团伙。洛阳市纪委监察委、洛宁县纪委监察委将“扫黑”“毁伞”同步推进,严查快处该案背后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先后共有8名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
强化治理 探索建立边打边建工作机制
严把换届入口关。在今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督促各地建立了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由县级组织、民政会同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堵在基层组织门外。
加强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治理。认真摸清软弱涣散党组织底数,针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地区和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移民拆迁安置等重点区域,坚持“一村一策”,精准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
针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管理漏洞,加强跟踪整治。如在金融领域,分析和查找我省“校园贷”“非法收车”等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漏洞,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一百条行为守则”和“三十个严禁”,在制度上筑起堵截黑恶势力向银行从业人员渗透的“防火墙”。
省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深挖彻查“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将深挖“保护伞”成效作为专项斗争绩效的一个重要考核依据,抓好贯彻落实。此外,还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治理整顿力度,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措施,真正把基层组织建设成团结带领群众、宣传执行党的政策、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记者 李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