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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党史:清丰大事记(1949-2012)之三十
发布时间:2023/10/16 9: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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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

1月,传达中共中央[1979]5号文件,随后开始了给地主、富农、历史反革命分子“摘帽”和给地、富子女改定本人成分、家庭出身的工作。

1月25日,县委召开全县广播大会,传达了省、地委为“共运团”平反的指示,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平反工作。至1980年1月,平反工作基本结束。使全县在“共运团”案件中受迫害的48000多人,直接间接受株连的16万多人全部平反昭雪,并对受迫害的860名干部落实了政策。

4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加强对农业的领导,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保证农民的民主权利,加强对农业物质和技术装备的支援。

春,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始进行农村体制改革,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城关公社部分生产队开始实行单项作物的“联产到劳”或“联产到组”的生产责任制。高堡公社唐庄二队开始实行农业生产大包干的经营责任制。

春,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贯彻《准则》,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纪党风教育,县委研究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县党内开展一次学习《准则》活动。要求各公社和县直党政机关坚持半日学习半日工作,边学习边对照,理论联系实际。

5月1日,县委发出通知,号召向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英雄、模范人物学习。

同月,执行国务院决定,大幅度提高粮油统购价格(平均增幅为20%),超购部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价50%,统销价格不变,形成第二次粮油购销价格严重倒挂。

6月28日,景献琢任中共清丰县委书记、县革委副主任,周同顺、王双元任县革委副主任。

8月4日,县委、县革委研究决定,县革委增设社队企业管理局与统计科。将农林局分为农业局与林业局,文教局分为文化局与教育局,民劳局分为民政局与劳动局。

8月14日,地委同意建立中共清丰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小组,高清廉兼任组长,陈梦廉、田世诚任副组长。

9月12日,为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重新建立中共清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刘国选任部长。

9月16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报上发表后,引发了全国性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为了促进思想解放,冲破长期以来“左”倾思想的束缚,县委发出通知,号召全县广泛深入地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

10月10日,县委常委研究决定,恢复建立共产主义青年团清丰县委员会,刘庆山任书记。

10月24日,团中央授予县第二实验小学“全国红花集体”称号,奖励电视机一部。

12月26日,举行清丰县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孔德社当选县妇联主任。

是年,清丰县自来水公司建立,次年开始供水。

是年,县内调整职工工资,晋级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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