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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六步走”促进清丰和谐劳动人事关系
发布时间:2018/10/9 15: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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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升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工作水平,清丰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六步走”,打造“公平执法、阳光仲裁”,促进清丰和谐劳动人事关系。
    ——精简鉴定合同材料,让办事群众少跑路。为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全面推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创新举措,让全县需要前来劳动合同鉴证的企业和群众少进门、少跑路、少折腾,我局要求仲裁委破障碍、去繁苛,精简劳动合同鉴证备案材料,让全县劳动合同鉴证有一个安全的过渡期,予以一定的延缓期直至取消鉴证,提高群众满意度。
    ——提高仲裁立案效率,实现立案一步到位。对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和管辖范围,符合受理条件的,一律当场接收申请书,当场进行立案登记,向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是否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实现立案一步到位。
    ——引进办案机械设备,确保仲裁高效公平。我局引进高清仲裁主机、球型摄像机(1080PSDI)、鹅颈话筒、实物展台、PDU、大屏幕显示设备吊架等办案机械设备,确保全县劳动仲裁高效、公平执法。
    ——增强仲裁员自身素质,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加强仲裁委全体仲裁员的管理,根据全县新阶段、新形势、新目标,按照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来加强仲裁员的学习教育工作,增强仲裁员的自身素质,全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规范来访接待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县信访大厅、局仲裁员值班、电话来访三种方式规范劳动人事来访接待工作,严格按照来访登记、听信访人陈述、答复受理范围程序,认真 、耐心、热情地接待来访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搭建基层调解平台,构建争议预防机制。以局仲裁委为中心,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关口前移,在县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旅游局成立了4个基层调解组织,10个申报乡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巩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工作“第一防线”,目前有40多起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在基层化解,消失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清丰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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