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清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丁振强主持召开十四届县纪委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认真学习市委书记万正峰莅清调研座谈会精神,研究我县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措施。
丁振强指出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办公楼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立足职能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生态环保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生态环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铁的纪律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丁振强强调
要结合主题教育,系统性、经常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各方面和全过程,有效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持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丁振强要求
要认真学习万正峰同志莅清调研座谈会精神,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精准解读座谈会提出的意见要求、重要举措,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万书记调研指示上来。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纪企“廉”动共建,扎实推进“纪委监督岗”“一企两店三户”、全程联系服务重点项目活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和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大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为清丰高质量发展注入“廉动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