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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改革:推行涉企行政执法领域“七最”工作法
发布时间:2023/12/18 1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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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清丰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在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大力推行“七最”工作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营造“安商、爱商、扶商、亲商、助商、护商、尊商”的浓厚氛围。
用“最少干扰”安商。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目前,“非现场执法”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清单已分别达到69个、73个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了涉企执法。
用“最暖提示”爱商。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于企业刚刚出现的违法违规苗头或轻微违法行为,通过开具《温馨提示单》适时劝导提醒。对于没有履行提示职责,而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营商环境办和县司法局开展联合督查,约谈追责相关责任人。截至目前,已约谈追责13人次。
用“最低处罚”扶商。坚持“能不罚的不罚,能轻罚的轻罚”,及时更新和广泛宣传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凡不得不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措施的,一律在规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区间内取最低处罚额度。同时,严禁对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采取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实行“最低处罚”后,涉企行政处罚的投诉和诉讼直接降为“零”。
用“最优服务”亲商。认真落实《河南省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在涉企执法中多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大力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在执法工作流程中融入服务,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提醒”,变“冷硬监管”为“暖心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设立专门培训基地,强化服务型执法培训和演练。目前,“721”模式已实现县域全覆盖。
用“最快维权”助商。设立“一企一码”网上投诉举报平台、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商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维权服务,以最快的速度为企业维权解难。2022年以来,已办理维权事项1319件,挽回损失5.76亿元。
用“最强监督”护商。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牵头,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巡察办和县司法局参与,组建三个行政执法督察组,采取平时督察、专项督察和联合督察三种方式,重点督察涉及企业和市场主体、影响营商环境评价的行政执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违规行政执法行为41起,处理93人。
用“最硬评议”尊商。采取非接触手段,组织企业负责人对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开展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全县公开。对评议结果较差、问题反映集中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启动专项巡察和督察。经专项巡察和督察后评议结果仍然较差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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