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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十四届县委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4/1/13 9: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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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上午,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四届县委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振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养利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曹红星、市委巡察办综合科科长张学军、市委巡察办协调指导科科长王骥到会指导。会上,3个县委巡察组依次汇报巡察情况,2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十四届县委第五轮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逐一分析点评,并提出相关要求。

 丁振强指出

要拉升标杆,推动巡察工作迈上新台阶。提高报告质量,发现问题要突出精准性,精准把握问题时间段、问题性质和问题角度,意见建议要突出针对性,即紧扣问题又精准可行,严格落实巡察反馈制度,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按要求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优先查办”原则快速查办,尤其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快查处,确保形成震慑。

 丁振强强调

要狠抓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于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的第一整改责任人责任,完善巡察整改中期调研、成效评估等制度,传导责任压力,形成监督闭环,推动真改实改。强化日常监督,加强上下联动,找准问题根源,要加强部门系统联动,明确细化部门职能责任,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的联动,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完善制度机制;要加强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加强巡察监督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更好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

 丁振强要求

要锤炼内功,不断强化巡察队伍建设。作为巡察干部,敢于斗争既是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必须践行的职业操守。牢固树立“两职”观念,恪守党性原则,坚定斗争意志,不为困难所惧、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利益所惑,知重负重、知责担责、知难克难,扎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发现问题,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坚实的底稿支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选优配强巡察干部,优化巡察人才库,落实奖惩措施,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切实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曹红星指出,清丰县本次巡察“准”、“实”、“细”,政治巡察定位准确,关注了发展、党建等各个领域,各巡察组报告实事求是,聚焦到位,着眼于群众身边的具体事,从利民安民角度精准发力。曹红星强调,下一步在“深”上下功夫,进一步关注政治、责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专”上下功夫,针对不同村的特点发现一些更加突出的问题,在“改”上下功夫,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到实处,持续放大巡察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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