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7个县委巡察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情况、第五轮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及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振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养利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办协调指导科李尚蓄到会指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逐一分析点评,并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指出
要坚守政治定位,一体推动“高质量巡”。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巡察监督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紧盯民生痛点难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下大力气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找准问题根源,更好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
要做好后续工作,切实做到“高标准谋”。各巡察组要从政治高度对巡察报告进行再审视、再完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分析、再研判,严格把好事实关、逻辑关、文字关、依据关,在巡察报告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反馈材料,坚持问题不能删、调子不能降、“辣味”不能减,一针见血点明问题,确保巡察成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要深化成果运用,系统推进“高要求改”。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巡察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理办法》要求,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一体推动解决新发现的问题和以往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