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开展巡前集体谈话是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巡前领导小组组长与巡察组组长谈话要求的实际行动。巡察组组长要准确把握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圆满完成本轮巡察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实现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坚定“四种意识”。一是要有政治意识。要时刻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政治建设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问题背后的政治偏差,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着力解决堵点淤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要有责任意识。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巡察组工作和人员管理。要强化领导责任,做好巡前准备工作,列出“时间表”和“任务图”,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要强化审核把关责任,及时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导向,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确保析因归责精准、到位;要深入发现问题线索,加大对问题线索的延伸了解力度,通过线索质量的提升体现巡察的穿透力、震慑力。三要是有担当意识。巡察组组长要切实发挥“头雁作用”,坚持原则、敢查敢纠、敢抓敢管,敢于直面问题、承担责任;要善于运用党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武器,灵活应变化解矛盾,推动问题解决;要自觉强化“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对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歪曲,如实向领导小组和县委报告。四是要有纪律意识。巡察组组长要带头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既要教育引导本组干部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又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巡察组的工作内容和相关情况,不得随意泄露或扩散,时刻绷紧保密纪律的弦;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底线意识,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来源:孝廉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