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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工商局组织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4/2/11 9: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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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为顺利应对消法修订后带来的工作变化,有效提高新《消法》的执行力,为消费维权职能的顺利衔接做好准备。2月10日下午,清丰县工商局组织全系统110余人参加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闭卷考试,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高。为做好新《消法》学习考试工作,县局配合上级多次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并邀请业务骨干现场讲授业务知识,抓好培训,增强效果,为考试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家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学习氛围格外浓厚,实现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二是考试纪律严秩序好。为了确保这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场实行封闭管理,监考工作由局长雷勇等领导负责,保证了考试公平、公正。参考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未出现作弊现象,考场秩序良好。

    三是考试内容紧贴工作实际。这次考试本着“学以致用”的目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向前亲自出题,内容贴合实际,试题灵活全面,避免死记硬背,真正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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