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清丰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围绕整治“四风”,清丰县审计局坚持三措并举,助推廉政机关建设。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开展法纪法规教育,把中央“八项规定”、《审计署“八不准”纪律》和县委“六不准”等纳入经常性教育内容,营造“学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使审计人员从思想上真正做到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不该拿的东西不拿。
二是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夯实廉政建设基础。局党组制定和建立了审计组廉洁从审制度、被审计单位审前承诺制度和定期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时跟踪监督审计组廉政纪律的落实情况,做到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审计业务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实行廉政监督,且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违规违纪情况装入个人廉政档案,严把廉政审计关。
三是公开工作内容,接受廉政监督。积极推行审计公开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项目的内容、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期限,让被审计单位充分享有知情权。同时公开审计纪律和监督电话,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