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将至,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广大经营者合法、诚实守信经营。近日,清丰县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喜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
一是及早部署,合理筹划。县局于3月10日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工商所、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3.15”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3·15”系列宣传的组织、协调、指挥、筹划、监督和落实等工作。
二是创新思路,精心安排。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这一主题,制定各类宣传标语。开展由工商、食药、卫生、农业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消费维权、质量安全、科学消费等方面的宣传活动,并现场组织开展真假商品鉴别活动、职能部门咨询受理活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三是教育引导,注重实效。积极动员和组织“3·15”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乡(镇)或集市等场所,面向消费者广泛宣传新《消法》,采取现场咨询、散发资料、组织座谈、举办讲座等各种形式,向消费者讲解与消费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提高宣传的实效性,增强消费信心,力争将“3.15”纪念宣传活动办成全体消费者的节日。
四是广泛宣传,形成氛围。主动联合清丰电视台等地方媒体开辟“3.15”宣传专栏,着力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新《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展示工商部门的消费维权政策、打假维权成果,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维权的认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营造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正确维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