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县工商局联合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城金桥商业街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清丰县副县长王淑娟莅临活动现场,县工商局局长雷勇等领导同志全程陪同。
本次宣传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线,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主题,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共同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活动现场设置了法律法规咨询台、农资打假咨询台、消费维权服务台、假冒伪劣辨别台、投诉申诉服务台、食品现场检测台、假冒商品展示台等展台,设置展板10块,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宣传车12辆,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通过设立服务台,宣传图版、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讲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就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更好的鉴别真假,自我维权等方面问题现场接受咨询,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
全县3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用企事业单位等也积极参与宣传,共设置展板120块,咨询台65个,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通过一系列消费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消费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