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团市委副书记丁国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王子辉一行2人,到我县检察院调研青少年维权工作。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团县委书记王庆敏等陪同调研。
丁国梁一行实地参观了我县检察院的荣誉室、图书室、才艺演练室、书画展览室等干部职工活动场地,称赞清丰县检察院文化氛围浓厚,环境建设规范,文化建设发展繁荣。参观结束后查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资料,并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丁国梁对我县检察院创新提出的“五失”未成年人(即失管、失当、失控、失学、失足未成年人)、和提高“五失”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自护能力的做法进行了详细了解。认真询问了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乡镇留守儿童登记造册、与工青妇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检察服务站建立与发挥作用等情况。在观看了县检察院制作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PPT课件、典型案例微电影等后,丁国梁对我县检察院开展的青少年维权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他指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如何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加强青少年权益工作是满足青少年需求、促进其成长发展的现实要求。清丰县检察院创新活动载体,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加强以“五失”未成年人为重点的青少年司法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构筑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共青团要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协调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拓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域,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通过整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来共同推动青少年权益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青少年权益工作,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参与到青少年权益工作中来,通过加强法律教育、依法解决青少年维权案件等途径,探索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有效方法,做好经常性的维权工作,使广大青少年从中得到实际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