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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召开协调会积极筹备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纪念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3/11 9: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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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16年“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做好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宣传活动。3月9日上午,清丰县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协调会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县政府召集县工商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文明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第一人民医院、二院、工行、农行、人险公司、财险公司、电信公司等36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政府办副主任朱卫国主持。

    会上,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宗轩同志宣读了《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对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内容、分工和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

    县政府副县长王淑娟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行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并要求以“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为主线,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打击假冒伪劣,构建和谐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宣传活动搞出声势、搞出水平,全力推动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次宣传活动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识,提高消费维权能力和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全、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拉动消费,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3月15日活动当天,将在县天润城广场设主会场,设置“3·15”活动主题喷绘背景幕布等。组织县行政事业单位、知名企业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和形象展示。县工商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文明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第一人民医院、二院、工行、农行、人险公司、财险公司、电信公司等36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将出动活动展板50块、标语60副、咨询台38个,并出动宣传车展示宣传工商系统打假维权成果,参加咨询服务活动人员将达150余人。

    各相关部门将纷纷使出“看家本领”,积极向消费者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知识及治安、保险、农资打假、医疗卫生等利民政策,并就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更好的鉴别真假,自我维权等方面问题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活动全程将由清丰县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活动结束后,县工商局将对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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