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资广告发布行为,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在近期的红盾护农行动中,清丰县工商局开展了涉农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三项措施深入推进涉农广告监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严格审查涉农广告主的经营主体资格。要求广告经营者对于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及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化肥、农药、种子、农膜、农机具、油料等相关资质证书的,不准为其制作、发布广告,包括户外广告、用于自行宣传的牌匾等。要求广告发布者有责任对经营与发布涉及农资生产、经营名称、产地、有效期、发芽率和相关质量标准的广告,要求广告主提供农资部门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书,不能提供的坚决不能为其发布广告。
二、加大对违法涉农广告的查处力度。我局严格按照《广告法》等相关法规,重点对涉及农业生产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广告和涉及农民生活的家用电器、建材、装饰材料等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对已经发布的涉农广告,按照主体资格和经营内容的规范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刊停播停发,待广告主提供完备材料后,方可继续发布。对于已经发布又不能提交材料、证书的广告主进行查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宣传讲座、发放宣传单、张贴提示标语、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将涉农广告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辨别虚假广告的知识普及给群众,切实增强广大农资经营户的广告自律意识和农村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