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清丰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清丰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议
发布时间:2021/8/27 22: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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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清丰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清丰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8月27日中国共产党清丰县第十四次
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清丰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清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十三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过去五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忠诚履职、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强调,今后五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以更高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全力保障现代化建设大局;要以更大决心从严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以更高标准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以更实举措整治基层“蝇贪”,监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以更高起点推进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要以更大力度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要以更严要求自我监督约束,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执纪执法铁军。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继往开来、务实创新,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圆满完成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