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清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奇峰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秀安、葛英华、王付臣、武俭阔和委员王克献、徐拥军等共27人出席会议。副县长弓晓飞、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斌及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县202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以及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县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和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做到“七个聚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过硬作风,实干为先、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境界。经过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县选举委员会成员辞职的决定、调整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