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丁振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王建国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李养利,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军英出席会议;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解读了《清丰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暂行办法》,通报了全县反腐败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思想自觉。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的现实需要,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四个强县”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共商、协作配合、协力攻坚,时刻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协同合力释放反腐败共同体的倍增效应,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清丰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强调,要吃透文件精神,把握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关键环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反腐败协调文件精神,打破“条块分割”的工作观念,建立反腐败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变“单打独斗”为“团队作战”,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对腐败分子形成更强震慑,以反腐败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要求,要坚守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要自觉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有关决议、指示和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听从统一指挥,发挥职能作用,协同作战,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推动我县反腐败工作不断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