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奇峰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接受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辞职,任命新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经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刘万玺为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英华、王付臣及委员王克献、徐拥军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丁振强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