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清丰县组织召开2023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暨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岳春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笃铭主持。县领导葛英华、张军英出席会议,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
岳春青在讲话中指出,我县首届县级劳动模范评选活动既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次很好地表彰先进、激励全县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机会。希望通过这次评选表彰,真正的让干事的有地位、干成事的有荣誉,在全县形成重实干、办实事、创实绩的正确导向,凝聚起全县广大职工群众磅礴力量,推动清丰更高质量转型发展。
岳春青要求,一是准确认识评选推荐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重要意义,以认真、负责、公正、严肃的态度把这项工作完成好。二是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各项工作。按照推荐评选要求,坚持以政治信念、品行、能力等为主要标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出正气、评出正能量。三是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圆满成功。筹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规划、把握进度,督促各推荐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选推荐任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笃铭主持会议,在会上,张军英宣读了《中共清丰县委办公室 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清丰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葛英华对濮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审核情况,以及清丰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会议对濮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人选进行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