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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召开2023年全县“12·4”宪法宣传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3/12/3 13: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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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下午,清丰县召开2023年全县“12.4”宪法宣传周动员会。县委副书记苏本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葛英华出席会议。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办)负责人参加。

苏本长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相关活动。开展宪法宣传是贯彻二十大精神的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保护公民权利的需要。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苏本长强调,12月4日在人大主题公园和明月湖广场分别有宪法集中宣誓和宪法集中宣传两个重要活动,相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力度,通过“宪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厚植宪法信仰,维护宪法权威,让群众近距离感受法治力量,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使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苏本长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优化内容供给、强化形式创新,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葛英华主持会议。会议还宣读了《2023年全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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