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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5/2 19: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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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5月1日,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选举办法草案及需大会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各项名单草案;经过表决,会议决定接受刘飞辞去清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南喜刚、张相林、袁金凤辞去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清彰、贾建岭、左海义、韩晓东和委员共计21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王淑娟、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忠义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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