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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10/16 11: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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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10月16日,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经过表决,决定免去乔亚洲同志清丰县民政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贺中杰同志为清丰县民政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为贺中杰颁发了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清彰、贾建岭、左海义和委员王克献等24人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理宏,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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