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12/30 14: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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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12月30日,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清丰县201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两个报告,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和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和县法院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案。马顺武被任命为清丰县环境保护局局长,王宏伟为清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秦冰、孔山、张利娜、贾荣荣为清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清彰、贾建岭、左海义、韩晓东和委员共19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杨理宏、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及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