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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5/8/31 18: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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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银泉山庄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网讯 8月31日,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标准化学校建设情况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政府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清彰、贾建岭、左海义和委员共19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常利强、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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