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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5/9/10 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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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9月10日上午,我县召开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动员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认清形势,强化措施,集中精力,全面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打造诚信社会环境,为推动清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县长冯向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理宏,县政府副县长岳洪波,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韩富鹏,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出席会议。县金融办、财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工商、税务、工信、人社局、各家银行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县长冯向军对这次不良贷款清收活动做了总体部署。他指出,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清丰县清收不良贷款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共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明确了具体任务和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任务,抓好落实。一要搞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召开专项动员大会,传达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清收不良贷款行动中来。各乡镇要出动宣传车、在城镇主要街道悬挂标语、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宣传部门要在电视台、网站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清收不良贷款的意义、政策、措施,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倡导诚信之风,打造诚信清丰。二要督促主动还款。在自查自纠阶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欠款企业、个人的联系,向欠款户送达催收通知书,督促所有不良贷款户在10月10日前主动到银行及信用社偿还所欠不良贷款本金及利息。对党政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的,所在单位负责督促其及时还贷。三要抓好依法清收。一是落实分包责任。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国地税、工商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依法清收分包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支持各金融机构欠账清收工作。二是依法进行追讨。对10月10日前未能清偿不良贷款本息,同时又不落实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要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追讨。三是严格处理问责。对拒不还款的公职人员,要移交县纪委、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具体讲要实行“三停五不”(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评先、不晋级),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冯向军强调,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赶时间,争进度,尽快集中工作力量,深入清收一线,逐笔落实不良贷款清收,绝不能搞应付、走过场。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活动方案成立清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乡镇、本单位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单位“一把手”是这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各金融机构也要抢抓机遇,抽调业务骨干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全力做好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同时要加强内控管理,避免产生新的不良贷款,确保清收效果。各清收小组要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对不良贷款进行再分类,根据清收的难易程度,分别制定清收方案,做到情况准确,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要充分借鉴外地清收经验,坚持难易并举、重点突破,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认真贯彻执行清收专项活动方案,因事制宜,既要讲政策、讲原则,也要结合实际,讲究方法,依法按程序办事。各金融机构要将涉及不良贷款的企业、个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清收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台账推进。县清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对各工作组清收情况实行半月一汇总、一调度,及时掌握清收进度,并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清收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常务副县长杨理宏主持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岳洪波宣读了《清丰县清收不良贷款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会上,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袁克俭,县信用联社理事长薛献杰分别做表态发言。

    据了解,本次不良贷款清收活动自9月1日开始,11月20日结束,共分摸底调查、宣传发动、自查自纠、依法清收、总结考评五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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