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报名
男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部分地区农业户口青年可放宽至初中毕业。年龄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至22周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周岁)。
报名办法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一寸照片到户籍所在乡镇武装部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右侧“兵役登记(男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优待政策
部队发展
1.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的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3.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宄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4.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退伍就业
1、复工复职。《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在征集期间,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服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2.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己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3.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4.复学优惠。入伍前己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5.升学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助
1.优待金。在职职工被征集服现役的,原单位应该发给批准入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义务兵期间,当地政府每年发给家庭优待金。我省规定: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我县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每年发放约12000元,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发放约16000元。
2.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资助,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我市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研究生12000元、一本10000元、二本8000元、三本6000元、专科5000元。
3.部队待遇。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第一年每月为850元,第二年每月为950元,两年津贴费约216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士官工资:下士第一年每月约4300元,中士第一年每月约5700元,上士第一年每月约6400元,四级军士长第一年每月约7200元,级别越高工资越多。
4.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金、退役金、差旅费、医疗保险费、生活费等,河南省政府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合计退役金约23000元。
其它优待
1.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它负担。
2.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3.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座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等享受优待。
政策咨询
1.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关注微信公众平台:河南省征兵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号: henanzhengbing)
3.现场咨询:清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 话: 0393-7232262 0393-7226676
马忠民主任 15138510669
城关镇13939326875、大流乡13949709069、大屯乡13513912099、高堡乡13721732333、巩营乡18539379135、古城乡13603831327、固城乡13721790599、韩村镇15939355959、柳格镇13939306865、六塔乡18739396168、马村乡13781377509、马庄桥镇18939300369、仙庄镇13513932115、阳邵乡13525610209、纸房乡13461777041、双庙乡13721712561 、瓦屋头镇15839327119
监督举报
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含领取兵役登记证)、应征报名、体检政治考核、领取被装、办理相关手续等所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坚决拒绝并举报。
清丰县征兵举报电话:0393-61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