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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手机报第148期
发布时间:2022/1/1 23: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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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县委书记曹拥军开展元旦慰问活动

★新时代濮阳精神:守正创新 厚德自强 吃亏奉献 勇毅担当 
★建设:创新清丰 生态清丰 孝道清丰 富裕清丰
★打造:绿色家居强县  现代农业强县 商贸物流强县 新兴产业强县  
★构建:“一区两园” 产业集聚区 六塔工业园 马庄桥柳格现代商贸物流园
★六有工作法:有台账 有安排 有督查 有验收 有回音 有奖惩
★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
★共建文明家园 同创美好未来
★学百年党史  强担当使命


〖要闻简报〗


●县委书记曹拥军开展元旦慰问活动
  
1月1日,新年第一天,县委书记曹拥军深入到城关敬老院、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新纺科技等地亲切看望奋战在一线的值班值守人员和敬老院老人,向他们送去冬日的温暖以及新年的祝福与问候。县领导赵勋强、周笃铭、王子宁、张军英、王洪勋陪同慰问。
  
在城关镇敬老院,曹拥军为老人们送去了米、面、肉、油等慰问品,并与老人们拉起家常,关切询问他们的身体和生活情况,不断叮嘱乡镇和有关部门,关爱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义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着力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养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功能,优化管理,不断满足社会养老需求,让全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安享幸福晚年生活。同时,要加强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和老人身体健康。
  
在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曹拥军与执勤民警一一握手,向他们送上新年的祝福和节日的问候,并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公安干警舍小家、顾大家,不辞辛苦、坚守岗位,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抓好平安建设、推进扫黑除恶、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付出了辛勤劳动、取得了优秀成绩,执法满意度和群众安全感显著得到提升。在2022年工作中,全县公安干警要坚守初心使命,守护百姓平安,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安定、人民安宁,不断推动全县公安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曹拥军与各专项工作组负责人深入交谈,详细了解指挥部人员配备,职责分工以及值班值守等情况。并要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切实发挥好统筹调度作用,完善值守机制,夯实责任、细化分工,严把每个关口、每个环节,确保指挥部工作高效运行,政令畅通。双节期间,人口流动骤然猛增,防控压力持续加剧,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防控之弦,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夯实“四方”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持续筑牢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坚固防线。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军英收听收看濮阳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

1月1日,濮阳市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副市长黄守玺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军英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组、工作专班、各乡(镇)长在综合楼分会场收听收看。张军英就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综合新闻〗


●全省唯一一家省级食用菌产品质检中心落户清丰

近日,经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河南省食用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清丰)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清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再添一家省级质检中心,成为河南省唯一一家省级食用菌质检中心。

近年来,清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紧紧围绕“打造集科学性与发展性、权威性与开放性于一体的省级产品质检中心”为目标,始终把技术能力提升作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省级质检中心创建工作。该中心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积极与高校等研究机构合作,加大科研投入,推进政产学研用结合。参与制定企业标准2项,发表科研论文2篇,授权发明专利2项。积极开展质量检验检测,提供产品检验、标准建设、质量控制、工艺改进、人员培训等质量体系建设等多元化的技术服务。2021年全年共接收企业委托样品300余批次,委托检验客户涵盖全县及全省,为服务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积极参加行业内学术活动,加入中国食用菌协会,积极了解食用菌行业发展动态,强化检验检测新技术,提高省级中心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拥有国内先进检测设备137台套,硕士研究生高学历团队共同建立起覆盖食用菌产品等3大类别,共计34个产品和55个独立参数的检测能力,检测能力覆盖率达到了100%。


●清丰县在中国家具产业集群大会屡获殊荣

2021中国家具产业集群大会暨中国家具协会第七届二次理事会于12月29日在成都隆重举行。

清丰县委书记曹拥军被大会授予“中国家具产业集群突出贡献”荣誉。清丰县县长赵丹出席并作了“孝道之乡投资福地,合作共赢筑梦家居”主题演讲。清丰县政府荣获“中国家具产业集群共建先进单位”奖项。清丰县家具产业集群获得“2021中国家具行业示范产业集群”奖。来自清丰县的俞木匠、东方冠雅、广立家居企业荣获“2021中国家具产业集群品牌企业”奖,河南省仅此3家企业获此殊荣。

清丰县作为中国家具协会授予的“中国中部(清丰)家具产业基地”,县委县政府坚持家居产业第一主导产业地位,锚定“绿色家居强县”目标,明晰“绿色家居全国集散地”战略定位,开启产业高端集聚、城市提质发展、民生普惠均衡的新模式。

转出产业新路径。清丰县立足产业现状,放眼发展趋势,抢抓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助推家居产业品质提升转型升级。分批淘汰落后工艺和技术装备,引进国内先进喷涂设备实现绿色化生产。积极打造俞木匠、美松爱家、皇甫世佳等一批绿色工厂、节能减排科技示范企业;参与全国家居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编制,帮助企业实现生产、管理、产品和服务全过程标准化,引导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进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机器换人,全面提升企业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建设一批以全友家私、一品龙腾、鑫福源家居等为代表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建成省级家具检验检测机构——河南省家具质量检测中心,设有理化性能实验室、家具力学性能实验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室,拥有气相色谱仪、家具力学综合试验机等100多件国内先进水平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

链式发展促提升。突出“高端、智能、定制”导向,聚焦全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家居产业链链长和家居产业联盟会长“双长制”,由县级领导干部担任产业链链长,对标延链、补链、强链,分别建立龙头企业清单、配套企业清单、短板环节清单、关键技术攻关清单等“N张清单”,以“N张清单”为招商引资着力方向,持续招引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家居企业;建设建成清丰家居产业研究院,同顺德家居研发院等机构合作,引进知名设计公司入驻;强化“产学研用”,组建清丰县家具技工学校,以“工学交替”的方式为本地家具企业培养输送各类技工人员;重点打造现代化的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重点培育清丰国际家居博览中心、大明宫家居建材城、万隆家居材料城等家居物流供应链链主型企业,切实提升家居物流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完善原料、物流、人才、技术、服务、咨询等全链条要素保障,促进家居产业不断集群集聚。


●关于做好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各工作专班,县直各单位: 

近期,国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多地出现多源输入、多点并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加之 2022 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我县“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一)强化境外入(返)清人员健康管理 

1.境外人员入(返)清前,应提前 72 小时向入清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闭环转运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2.对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入(返)清后落实“14+7+2”措施,即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 天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2 次核酸检测(每 7 天 1 次);对已在第一入境点完成 21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入(返)清后执行“7+7+2”措施,即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 天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2 次核酸检测(每7 天 1 次)。 

3.境外入(返)清人员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 1、4、7、14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实行“双采双检”;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 1、4、7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实行“双采双检”;7 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第 2、7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凡达不到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国际邮件入清管理。严格执行《濮阳市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总仓管理办法》及《濮阳市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总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凡从海关直接进口或从省外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采购的非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我市监管总仓集中消毒、核酸检测和“豫冷链”系统赋码。对商超、餐饮店、农贸市场等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不定期巡查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国际邮件处理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消杀。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严格按照《河南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执行。(三)加强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对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各乡镇及健康服务中心(集中隔离点)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四)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继续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医疗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二、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实行报备制度。提倡非必要不流动。确需外出参加会议、活动的,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同意;到省外的,需提前 3 天将出行目的地、行程及返回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有单位的人员向单位报告,没有单位的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省外入(返)清人员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返乡须持有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 3 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报备,抵达后如实向社区(村)、单位报告个人行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

(二)加强人员排查。公安、通信管理、大数据等部门要及时将入(返)清人员相关信息逐级推送。对于高风险人员协查数据,要严格执行“15123”排查机制进行核查管控,确保当日清零,事不过夜。各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主动对辖区或本单位入(返)清人员开展走访排查,并做好 登记造册,落实“五包一”网格化管理。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各宾馆、酒店、民宿、洗浴中心等具有留宿功能场所,对入(返)清人员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防控措施,发现风险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加强隔离管控 

1.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或者街道入(返)清人员落实 “14+7+2”措施,即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 天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2 次核酸检测(每 7 天 1 次);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入(返)清人员,落实 14 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入(返)清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健康监测 14 天。 

2.对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前 14 天内,有该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入(返)清人员,视个人轨迹排查结果,落实 14 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有该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入(返)清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3.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入(返)清人员,根据该地的封闭封控管理措施,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入(返)清人员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返乡,除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到达后第一时间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 14 天。 

5.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 1、4、7、14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实行“双采双检”;14 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第 1、4、7、14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实行“双采双检”;7 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第 2、7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凡达不到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三天两检”即“点对点”简易出行(避免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至核酸检测点进行首次采样,采样后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间隔 24 小时后,再次“点对点”简易出行至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采样后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正常且向社区报备后,可恢复正常活动。 

(四)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必须前往的,要逐级报请所在地社区(村)、乡镇、单位批准同意,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2.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满足脱离工作岗位 14 天以上且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4.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5.返乡人员要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出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症状的,要立即向社区(村)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由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车辆转运到指定医院筛查、诊治。 

6.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务工人员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 

(五)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坚持人、物、环境同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强化发热门诊管理、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不得收治发热病人,零售药店暂停退烧药销售,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规范就诊。要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就诊人员、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等重点人员监测,以及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进口货物及其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和货物存放场所监测,及时报送信息,强化风险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1.“两节”期间各类活动按照不办、少办、小办、严格报批原则掌握。线下 50 人以内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活动现场严格执行防控措施;50 人以上的活动要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人以上的活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初审后提前7天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300 人以上活动原则上暂停审批。 

2.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 5 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 10 人,自行举办 5 桌以上宴会等聚集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电影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  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测体温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加强个人防护。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较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重点人群“应接尽接、一人不漏”,为有接种需求的普通人群提供加强剂次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 3-11 岁适龄无禁忌人群疫苗全程接种。做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日常及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要及时了解入(返)清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对未完成全程接种或需加强免疫接种人员,引导、督促其尽快完成相关剂次接种。 

五、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各专项工作组及工作专班保持 24 小时应急值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要统筹公安、公卫、工信、大数据等部门力量,组建县乡二级联合流调队伍。要按照 2 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标准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每个乡镇要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 20 间的标准,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加强流调、核酸检测、救治、社区管控、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 

(三)强化应急响应速度。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清疫情防指文〔2021〕7 号)等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 5 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 24 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 

六、强化督导检查 

(一)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两节”期间,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以实地暗访为主,检查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向有关乡镇、社区、单位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向全县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乡镇、社区、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 

(二)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商务、文化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本通知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 2022 年 3 月 15 日。本通知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本土疫情将及时进行调整。 


清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6日


★伟大建党精神
坚持真理  坚守理想
践行初心  担当使命
不怕牺牲  英勇斗争
对党忠诚  不负人民

★党史学习教育
学史明理  学史增信 
学史崇德  学史力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伟大抗疫精神
生命至上  举国同心
舍生忘死  尊重科学
命运与共

★脱贫攻坚精神
上下同心 尽锐出战 精准务实
开拓创新 攻坚克难 不负人民


编 辑 : 孟志平
统 筹:王玉江
审 核:任宏进 潘帅谦 程丽娜
终 审:和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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