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县委书记曹拥军到行政服务中心调研“放权赋能”改革工作
◆县委书记曹拥军、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同濮阳豫能发电公司总经理茹启明洽谈合作事宜
◆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主持召开清丰县2022年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
★新时代濮阳精神:守正创新 厚德自强 吃亏奉献 勇毅担当
★建设:创新清丰 生态清丰 孝道清丰 富裕清丰
★打造:绿色家居强县 现代农业强县 商贸物流强县 新兴产业强县
★构建:“一区两园” 产业集聚区 六塔工业园 马庄桥柳格现代商贸物流园
★六有工作法:有台账 有安排 有督查 有验收 有回音 有奖惩
★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
★共建文明家园 同创美好未来
★学百年党史 强担当使命
〖要闻简报〗
●县委书记曹拥军到行政服务中心调研“放权赋能”改革工作
5月17日下午,县委书记曹拥军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调研“放权赋能”改革工作,县领导赵勋强、纪泉水、师敬川、王庆敏陪同。
曹拥军指出,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组建行政审批机构,积极承接审批部门事项划转。二要创新推行“2号章”制度,在实体政务大厅开辟绿色通道,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办事不出区”。三要按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求,全面落实“一门一窗、一站一次、一网一键、一制一章”,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新模式。四要按照民生事业、企业开办、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即办业务,合理布局设置窗口,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县委书记曹拥军、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同濮阳豫能发电公司总经理茹启明洽谈合作事宜
5月17日下午,县委书记曹拥军,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会见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茹启明一行,双方就老城区文化路、黄河路供暖项目,综合能源利用等项目合作交换了意见。濮阳豫能发电公司党委书记贺永冰、副总经理赵中波、创新办主任陈浩、支部书记林志朝、河南豫正地热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亚奇,县领导纪泉水、弓晓飞,县政府办、住建局、市政园林局、投资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濮阳豫能发电公司总经理茹启明介绍了企业经营范围、发展方向、拟合作项目等有关情况,与会双方围绕项目合作深入交流并达成初步合作意见。
曹拥军、赵丹简要介绍了我县专项债项目推进、六塔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同濮阳豫能的沟通对接,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就风电、储能、充电桩等项目,积极探索多种合作形式,努力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主持召开清丰县2022年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
5月17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丹主持召开清丰县2022年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听取2022年10件26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领导程春艳、王洪勋、纪泉水、弓晓飞、李培民,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房产中心、市政园林局、卫健委、残联、医保局、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赵丹强调,一要“高”站位,聚合力。各分管副县长、涉及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要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深刻意识到当前工作上的差距,对标一流、拉高标杆,增强忧患意识,以更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抓好民生实事、加快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凝心聚力推进10类26项省市民生实事落地落实。二要“快”推进,不放松。各分管副县长要牵总,负责本系统民生实事推进,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把握好时间节点要求,主动作为,针对进度慢的建设类项目,要细致安排,倒排工期,实行民生实事工程每月一督查、一通报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进度环环相扣,做一件成一件、做一件像一件、做一件让老百姓满意一件,全力推动各项民生实事项目早建成、群众早受益。三要“见”实效,惠民生。要把资金保障到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保障各项民生工程实事的实施;把宣传措施到位,制定贴合实际、深入群众的宣传方案,提升宣传时效,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打造经得起检验的民心工程、良心工程、廉洁工程、百年工程,实现民生实事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丁振强主持召开周工作例会
5月17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丁振强主持召开周工作例会,丁振强要求,要认真总结和梳理工作,紧紧盯牢年初工作目标,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快效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程春艳主持召开红色旅游区建设指挥部工作推进会
5月17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程春艳主持召开红色旅游区建设指挥部工作推进会,就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程春艳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对接、紧密配合,合规有序推进各项问题解决。县领导李培民,县政府办、单拐纪念馆、纪委监委、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之后,程春艳会见国电投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发总监程曲远。双方就风电项目配套产业电池储能系统制造项目立项、环评、选址等方面进行深入洽谈,达成建设性意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开放合作发展中心负责同志陪同。
●清丰县委统战部召开部长办公会议
5月17日上午,县委统战部召开部长办公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研判形势,共同谋划下一步重点工作。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红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张玉华,县委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及县工商联、侨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张红伟指出,我县统战工作有特点、有亮点,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成果不断巩固,要继续保持工作势头,持之以恒,再接再励,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张红伟强调,要敢于担当、勤奋工作、善作善成,进一步巩固我县统战工作在全省第一方阵序列。一要紧盯目标,坚持持之以恒。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问题为出发点、以目标为行动方向、以结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落脚点,不断推动工作落实;二要统一思想,确保全力以赴。统战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提振信心、鼓足干劲,在党委政府及上级统战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三要提升标准,实现精彩纷呈。要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打造统战工作清丰亮点、树立清丰统战品牌,促进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四要强化纪律,树立良好作风。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在实践中培养优良作风,进一步增强新时代统战干部队伍战斗力;五要加强团结,打造高效队伍。树立团结合作意识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能力,也是基本道德能力,要在团结共事上作表率,增强统战干部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军英约见信访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
5月17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军英约见信访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群众有关诉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研判,并针对性地提出化解建议,要求责任单位从法律、情理等多种角度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案件化解。县政府办、信访局、公安局、大屯乡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综合新闻〗
●我县《创新“信用+”模式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入选濮阳市改革创新实践案例
近日,濮阳市2022年第一季度改革创新实践案例评选结果公布,共评出市直单位案例4个,县区案例4个,清丰县《创新“信用+”模式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榜上有名。
●清丰县农村掀起学习研讨《关于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热潮
近日,全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暨组织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后,清丰县农村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各乡镇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学习《关于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围绕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开展支书论坛。各行政村召开村“两委”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深入学习《关于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乡镇科级干部到会指导。村党支部结合村情实际摸底自评,研究创建计划,明确创建“五星”支部目标。
●清丰县召开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工作推进会
5月17日,清丰县召开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工作推进会,17个乡镇党建副书记参加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创建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任务,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增强创建“五星”支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结合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排查党组织软弱涣散情形;从严从实制定创建规划,立足实际确定具体创建目标,按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会议还听取了各乡镇驻村干部在岗履职、省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运行情况等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汇报。
●马村乡 | 召开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工作动员会
5月17日上午,马村乡召开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工作动员会,乡机关全体、各村支部书记参加。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会议对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村要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深入学习文件精神,根据本村实际,制定规划,抓住重点,争创亮点,积极参与创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基层党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要把开展“五星”创建、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对照《指导意见》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乡村发展质量,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温馨提示〗
●有法可依!出入公共场所不戴口罩不扫码将被罚!
5月1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实施更加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了法治保障。《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河南省场所码);处于商场、超市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在医院就诊及接受健康检查等场景和情形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人群,按照行业规定规范佩戴口罩。
与此同时,法人机构、工商户的工作和营商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商超等公共服务场所和人员集中场所,道路客运站等城市出入口,居民小区、宾馆旅店等人员落脚点,公共汽车、出租车等人群流动中的场所,大型场所内的最小功能单元,小超市、小饭店等人员聚集性强的小场所,均应当主动申领并张贴悬挂“濮阳防疫一码通”(河南省场所码)。各类场所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显著位置提示规范佩戴口罩并张贴悬挂“濮阳防疫一码通”(河南省场所码),对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要提供人脸识别、反向扫码、纸质登记等替代措施。对未规范佩戴口罩、不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的人员,经劝导无效,可以拒绝其进入或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决定》还对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各类场所管理者、经营者不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河南省场所码)管控措施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个人未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河南省场所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因佩戴口罩管控不力、扫验“濮阳防疫一码通”(河南省场所码)管控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伟大建党精神
坚持真理 坚守理想
践行初心 担当使命
不怕牺牲 英勇斗争
对党忠诚 不负人民
★党史学习教育
学史明理 学史增信
学史崇德 学史力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伟大抗疫精神
生命至上 举国同心
舍生忘死 尊重科学
命运与共
★脱贫攻坚精神
上下同心 尽锐出战 精准务实
开拓创新 攻坚克难 不负人民
编 辑:唐亚静
统 筹:杨 郁
审 核:任宏进 潘帅谦 程丽娜
终 审:傅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