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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互联网发展行而致远
发布时间:2020/3/23 17: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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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网络文化,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国家网信办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宣传普及这部规章,濮阳市网信办邀请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和相关人士,从不同角度谈对《规定》的解读与认识,本期刊载濮阳市互联网协会理事长、电信公司总经理赵广禄署名文章。

 

让互联网发展行而至远


赵广禄

濮阳市互联网协会理事长

濮阳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2020年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这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具有重大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座谈会上提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的共同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然而近年来,由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操纵账号和违法信息等网络信息内容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亟需通过法治来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净化网络环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总体要求。

    网络行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应积极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此次,《规定》在第五章专门就网络行业组织如何更好地发挥推动作用,提出“四个鼓励”,给网络行业组织指明了方向。

    互联网协会做为网络行业组织的一份子,将进一步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组织会员单位开展网络信息内容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清理不良信息。同时积极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评议等评价奖惩机制,加大对会员单位的激励和惩戒力度,强化会员单位的守信意识。

    互联网协会做为网络行业组织的一份子,将积极发挥服务指导和桥梁纽带作用,对会员单位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治理能力,增强会员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弘扬正能量。

    国无法不治,网无法不兴。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在此强烈呼吁协会各成员单位,在市委网信办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以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贡献力量,在政府、企业、网民的共同努力下,切实保障互联网发展行而致远。


    来源:网信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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