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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9条道路作为“严管街”将实行严格管理
发布时间:2016/8/22 1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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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投资、生活和工作环境,结合“六区并进”的相关要求,按照“严管街”的标准,将县城区政通大道、幸福大道、文化路、黄河路、朝阳路、诚睦路、春晖路、秀水路、惠丰路等9条道路作为“严管街”,全面实行严格管理。

    管理区域与范围是沿街建(构)筑物顶部、立面、墙角至道路中心线范围内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不符合“门前三包”要求现象和其他影响城市形象的各项内容。根据城市管理“严管街”活动的意见和“门前三包”的具体要求确定如下标准:

    1、保持建(构)筑屋顶部整齐。沿街建(构)筑屋的顶部设施设置整齐、有序、安全,不影响视觉;无违法建设或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违章搭建现象;无未经批准的广告牌及其他设施等。

    2、保持建(构)筑立面整洁。外墙色彩符合街景规划总体要求;外立面整洁。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乱涂写、无乱张贴、无乱拉乱挂、无破损;门窗防护(盗)栏设置不超出墙体立面,其形式不影响建(构)筑物美观;幕墙及透明玻璃、门窗、立柱、台阶踏步等均无擅自悬挂物件、书写(张贴)文字、图案、标语和标贴。

    3、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符合标准。严格执行一店一招,做到左右一个面,上下一条线;安全、牢固、醒目,用字规范,无缺字、漏字、错字、别字,色彩与街景相协调;无乱拉横幅,无擅自设置门牌、广告牌或LED显示屏;无陈旧画面;无长期闲置广告位等。

    4、保持道路、地面及门前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整齐,道路、地面各类垃圾及时清理,无乱涂写、乱张贴;无乱堆放、无出店经营、无流动摊点、无占道加工(作业)、无落地灯箱或广告牌匾、无明显污渍、无乱搭乱建、无乱栓乱挂、无占道晾晒等。

    5、保持建筑工地管理规范。沿街施工场地规范设置刚性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材质、色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围挡上必须美化或设置公益广告;施工现场内必须符合市容管理相关要求,出入口必须硬化,工程渣土实行封闭运输,杜绝渣土污染等。

    6、强化监督管理并严格执法。对于严重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或多次宣传、教育、劝导无效的单位和个人的一般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执法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文明执法,做到卷宗材料齐全,适用法律得当,程序合法,执法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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