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清丰县国土资源局采取“七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局长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主管股室全体同志身临一线,认真组织,主动沟通,加强协调,盯准目标,全力以赴,扎实推进。二是落实经费。积极与县政府协调沟通,千方百计想法设法争取专项资金,从而为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争取农民群众和社会的支持,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依据政策。针对集体土地确权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处理的政策依据不充分等实际问题,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界限和处理方法,为及时化解各种疑难问题提供了依据。五是明确标准。及时出台文件,明确工作程序,细化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土地调查确权的有关规程,切实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六是督促检查。我局组织督导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每天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检查,遇到问题现场办公,现场解决,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度,减少了工作纠纷。七是试点先行。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先选取了巩营乡、马庄桥镇两个乡镇作为试点,采取试点先行,然后全面推进行的工作方法,为全县工作的顺利进行积累经验。止目前,我县共完成了涉及7个乡(镇)82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工作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