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在经济适用住房报名过程中,我县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经济适用房申购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一是成立组织。我县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监察、住建、发改、人社、民政、房管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清丰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明确各职责分工,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宣传。我县及时召开了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参加的全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会议,并专门对各单位分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做好报名初审工作;在县城繁华地段、居民小区门口和各乡镇张贴报名公告,并在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进行大力宣传。三是严审价格。县价格部门成立了经济适用住房定价成本监审组,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定价成本进行严格监审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价格。四是通力协作。县人社、民政、公安、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申报手续的初审工作。五是全程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报名、价格、审核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