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21时58分,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沿街一楼商铺招牌设施坠落,造成3死7伤的严重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后,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结合我县实际,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决定自7月下旬至8月下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我县广告牌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牢记不发生亡人事故“金标准”,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提升政治站位。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招牌设施坠落事故为案例,组织召开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牌安全隐患排查专题部署会,以案示警、以案为鉴,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牢记以人民为中心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研究制订《县城区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共划分为宣传发动、排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结合“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坚持与防汛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行日报告、周总结工作机制,切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要求责任中队(股室),结合职责及网格区域,严格落实路段、店铺及点位安全生产责任,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二是明确范围,确定重点,提升监管能力。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建筑物楼顶、立柱、灯杆、LED显示屏广告及沿街门店招牌设施进行再排查,更新完善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牌“数据库”。对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商业街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外表完整,特别是位置高、面积大、设置时间久的招牌和楼体广告牌进行全面排摸。重点排查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牌是否存在破损、倾斜、脱落、松动、不符合设置规范等安全隐患,是否审批、是否超越审批年限,是否进行安全检测等,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以及面对商户如何宣传,安全隐患如何判断等,切实提高广大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徒步排查,分类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采取徒步方式,广泛深入沿街门店,细心向商户宣传安全知识,告知注意事项,签订《安全承诺书》,提高其安全意识,督促其认真履行广告设置安全管理责任,要经常性的开展安全自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门头牌匾依法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违者予以行政处罚;对夜市经营摊点进行温馨告知,告知其提高安全经营意识,不要在广告牌下摆放桌椅,引导摆放至安全区域;对大型招牌及户外广告设施,要求责任人通过第三方出具《安全鉴定报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牌、楼顶广告等,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或拆除,对限期内未自行整改或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沿街排查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牌1258个,发现破损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5处,均已督促设置者进行整改。
下一步,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重在预防”的安全理念,持续开展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牌安全整治行动,不断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力度,着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户外广告牌及招牌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