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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联合交警大队开展夜间市容环境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4/8/2 8: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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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市民夜间外出、休闲消费需求旺盛,地摊、大排档、烧烤等夜市经营火爆, “烟火气”十足,但随之也催生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城市乱象,这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给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为维护良好的夜间市容环境,7月31日晚,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联合县交警大队,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夜间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研究部署,压紧压实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夜市市容秩序整治工作进行研判,制定专项工作预案,明确班子成员、各中队及股室整治区域,压紧压实整治任务。此次专项行动以占道经营等“城市六乱”为重点,以流动摊点、夜市烧烤经营店为对象,重点对城区内朝阳路、幸福大道、诚睦路等主次干道两侧以及金桥、天润城、南门、亿洲、美士嘉、孝道园等点位周边的夜间市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

二是强化宣传,凝聚思想共识。牢记以人民为中心和为人民管理城市工作理念,坚持“721”工作法,以问题为导向,采用徒步方式积极向广大商户及流动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停乱放、噪声污染、油烟污染的商户或个体耐心进行劝导,做好沟通和协调,提出整改意见,引导其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切实营造和谐、秩序的市容环境。

三是强化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城管执法队员与公安交警同频共振,分三个小组,分区域、分路段同步推进,部门联动打好整治“组合拳”。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责令当事人立行整改,并现场下达首次《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沿街餐饮店和夜市烧烤店进行现场规范,劝导不要在门头牌匾下摆放桌椅,不要占压人行通道,要铺设地垫并自备垃圾桶,做到“摊走地净”;对屡次违法经营户和拒不整改的流动摊点,依法下达《暂扣物品通知书》;对非机动车及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规范,要求停放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以免影响道路通行和行人安全。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执法车15辆,规范店外经营45家、流动摊点75家,清除占道经营120余处次,下达首违不罚通知书36份,规范乱停乱放违规车辆150余辆。

下一步,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以联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系,聚焦重点时段及重要区域,持续加大夜间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与频次,以“绣花”功夫精细化城市管理,全力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有序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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