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严格保护耕地、严禁毁麦占地”会议精神,清丰县国土资源局积极行动,采取“高”、“管”、“责”三项措施严禁毁麦占地现象发生。
一、“高”——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土地对保障民生的重要性,毁麦占地事件对土地管理秩序造成的恶劣影响,提高认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管”——全面排查,强化监管。5月10日,清丰县国土资源局组织30余名执法队员对全县17个乡镇进行拉网式大排查,要求从现在开始到麦收之前,任何地方、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损毁麦田。对已报批土地上种有小麦的,即使用地手续齐全、补偿安置到位,也要待小麦收割后才能实施占地。发现毁麦违法占地行为,坚决查处。
三、“责”—— 强化责任、源头治理。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巡查责任,重点查处毁麦占地、破坏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结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得力措施从源头上治理毁麦占地行为的发生,并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