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干部作风,根据市、县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积极推广“公务灶”制度。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安排专人管理,搞好伙食调剂,确保饮食卫生,严肃就餐制度,为“公务灶”正常运行营造一个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二、规范运行。一是定点用餐。上级机关公务人员进行指导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中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安排在“公务灶”就餐;二是定额接待。依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按每人每餐限额40元的接待标准;三是定员陪同。在公务接待中,实行对口陪同,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陪餐,陪客人员原则限制在1至3人,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得陪同就餐。
三、阳光操作。结合实际,制定“公务灶”运行情况登记台账,坚持“日登记、月汇总、季公开”的原则,每日公务接待就餐情况由办公室实行登记管理,把落实“公务灶”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严格实行“五禁止、十不准”制度,杜绝工作日中午喝酒现象,不定期地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实行“公务灶”的重要意义,从而降低了接待费用,堵住了吃喝风,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营造出了勤俭节约光荣、奢侈浪费耻辱的舆论氛围,树立了良好的国土形象,努力把“公务灶”建设成名副其实的“节约灶”、“阳光灶”、民心灶“、“廉洁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