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丰县党政机关停止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办[2013]5号)文件精神,国土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电雷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各股室所长为成员的清理楼堂馆所及办公用房的自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自查清理的具体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广泛宣传。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宣传上级会议精神,抓住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分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全面清查。经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全面清查,未新建办公用房,单位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未超标;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未超标;领导干部个人未多处占用办公室;离退休干部未占用办公室;不存在未经批准改变现有办公室使用功能的情况;不存在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现象;不存在租赁房屋及超面积使用情况,符合上级有关要求。
四、加强监督。把开展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作为改进“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将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内部公示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真正践行中央八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