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城建环保城建环保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设立志愿者服务站实施便民导办服务
发布时间:2013/9/26 16:46:17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为增强便民服务意识,树立优质服务理念,做到主动、规范、高效服务,实现群众办事“速度快、标准高、效果好”的工作目标,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创新服务模式,畅通服务渠道, 设立国土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开展便民导办服务活动,切实做到转作风、树形象、提效能、促发展。

    一、规范导办服务方式。在局机关办公楼门口设立导办台,导办员科室轮流,每天一人。导办员接待服务对象,做到正确引导。

    二、明确导办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到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政策咨询、涉土涉矿信访、土地矿产审批、登记、确权等事项,包括上级检查指导都列入导办范围,做到全面引导。

    三、强化导办服务职责。一是负责对前来咨询、办事人员基本情况及办理事项进行快速登记;二是负责电话联系相应职能股室,将股室位置、门牌编号、办理人员等事项对服务对象进行一次性告知,做到正确引导;三是针对因工作原因所找股室人员全部外出情况,负责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进行下次预约,做到耐心、和气;四是负责向服务对象发放办理事项评价意见表,引导服务对象到评价意见箱正确投放,广泛征集群众意见与建议。

    四、提出导办服务要求。一是导办员要认真学习《清丰县国土资源局群众办事服务指南》,熟练掌握领导分工及股室职责范围、联系方式、办公位置等内容,做到准确把握,正确引导;二是导办员要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做到挂牌上岗、文明有礼,有求必应、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所答必准。三是导办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做到提前到岗,延迟离岗,工作时间全程值守。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以“设立志愿服务站,开展便民导办服务”活动为载体,从细微之处转作风,强化服务促发展,真正使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成为推动清丰赶超发展的催化剂,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